西安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,拥有众多的既有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。为了保护这些建筑的历史风貌,同时保障消防安全,西安市制定了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、审查验收技术指南(征求意见稿),对不同类型和改造形式的既有建筑提出了相应的消防设计要求。
一般来说,既有建筑改造应力求改善、提升原建筑消防安全水平,不得降低原建筑消防安全水平。改造前应进行消防安全综合评估,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。除本指南规定可适用原标准的情况外,其他消防设计、审查均应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
对于办公楼这类民用建筑(公共建筑)的改造,本指南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:
(1)当改造为人员密集场所、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时,疏散宽度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。
(2)对于不改变平面分隔布局、使用功能和消防系统形式的内装修工程,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222的规定;当装修区域内需要更换电线电缆时,电线电缆选型及敷设应满足现行标准的要求。
(3)扩建工程应按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。
(4)涉及规划用途改变(功能改变)的改造项目应提交规划主管部门核定。
(5)既有建筑改造不应改变原结构类型,不应降低原结构安全性。如需进行结构安全鉴定,设计单位应依据鉴定报告提出必要的结构加固措施。
以上是关于西安办公楼消防设计标准的简要介绍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